机构名称 | 江苏古天乐太阳集团城入口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江苏泰集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药品、食品包材生产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项目基本情况 | 江苏泰集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7日,注册地址位于泰州市药城大道一号(科技大厦)208室,生产场所位于医药园区科瑞杰项目东侧,奥维项目南侧、医疗器械一期厂房北侧,企业法人代表孙光先,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是一家专业从事包装材料、包装产品(不含化工产品)、绳、网、带、塑料薄膜、基布生产、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工艺品,文体用品,家电,机电设备,仪表仪器,五金配件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一般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及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 企业投资10050万元,组织实施药品、食品包材生产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该项目位于医药园区科瑞杰项目东侧,奥维项且南侧、医疗器械一期厂房北侧,总用地面积21亩(最终以国土部门实测面积为准),总建筑面积约19806 平方米。建设拉丝圆织车间、洁净缝纫检验车间、无尘内袋焊接车间以及与之配套的办公、研发、质检、仓储、动力、环保等辅助设施。采购主要仪器设备185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集装袋、集装箱内衬袋及各类PE内袋、拉筋内袋、PE膜3000吨的生产能力。 建设项目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方式实施,建设项目已完成了全部厂房的建设,但由于市场原因,建设单位先投产了集装袋缝纫工序,其他生产工序根据市场情况分期投产。一期项目验收范围为厂区建筑物、洁净缝纫检验车间、公辅工程等。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原辅料及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江苏泰集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药品、食品包材生产项目(一期工程)在建成后的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压力容器爆炸、高处坠落、触电、火灾、机械伤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 对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进行判定,该企业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控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 |||
评 价 结 论 | 综上所述,江苏泰集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药品、食品包材生产项目(一期工程)采取了设计报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具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条件。 | |||
项目组成员 | 刘斌 | 1100000000201308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杭有锋 | 1200000000301386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朱鑫 | 1500000000302441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邹井全 | 0800000000204968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
杨扣华 | 0800000000102522 | 一级 | 项目负责人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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