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古天乐太阳集团城入口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江苏扬子长博造船有限公司现场供气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江苏扬子长博造船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8月01日,注册地位于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八圩港西首,法定代表人为任乐天,主要负责人耿红卫。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船舶修造(按许可证范围经营),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施工、安装、咨询,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氩气,为适应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从节能和优化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江苏扬子长博造船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华伦气体有限公司在厂区东侧北部(空压站南侧空地上)建设了50m3(Φ2500mm)液态二氧化碳储罐1只、30m3(Φ2000mm)液态二氧化碳储罐1只(配套400Nm3/h、600Nm3/h、800Nm3/h、2000Nm3/h空温式汽化器各1个);15m3(Φ2000mm)液氩储罐1只(配套1只500Nm3/h空温式汽化器);30m3(Φ2000mm)液氧储罐1只(配套1只1500Nm3/h和1只2000Nm3/h空温式汽化器)及配套的管道;天然气的供应由液化天然气杜瓦瓶通过汇流排集中后经气化器气化后再进入厂区天然气管道进行供气。液化天然气汇流排间位于液氧储罐的东侧的遮阳棚内。 本项目涉及到多种危险化学品,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灼烫、机械伤害、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 | |||
评 价 结 论 | 评价组在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分析评价之后,认为江苏扬子长博造船有限公司气体(液氩、液态二氧化碳、液氧、液化天然气)配套项目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
项目组成员 | 刘斌 | 1100000000201308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杨湧 | 1200000000301386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邹井全 | 0800000000204968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
杨扣华 | 0800000000102522 | 一级 | 项目负责人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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