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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百顺胶粘带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0万平方米铝箔胶带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古天乐太阳集团城入口 发布于:2023-06-15 点击量:425

机构名称

江苏古天乐太阳集团城入口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苏百顺胶粘带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0万平方米铝箔胶带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江苏百顺胶粘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39日,位于泰州市高港科技创业园创业大道300号,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池良军,公司注册资本金3750万元。现有员工85人,主要从事胶粘制品制造销售;电子绝缘材料销售;从事各类技术与胶粘制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技术除外)。熟料制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江苏百顺胶粘带有限公司投资8000万元,组织实施新增年产5000万平方米铝箔胶带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有:项目在遵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及相关行业规范,不使用列入国家、省、市限制和淘汰类设备及生产工艺前提下,在公司原有空地上新建1栋办公楼、2栋生产附属车间、一栋甲类仓库及地埋罐区,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配套建设应急水池等附属设施,拟新增4(建成后全厂共10)铝箔胶带生产线,新增涂布线等主要生产设备约43台,主要生产铝箔胶带,工艺流程制胶(外协)一涂布一烘干一收卷一检验一分切一包装一入库。建成后新增年产达5000万平方米,共计年产7000万平方米铝箔胶带、4000吨(约8000万平方米)BOPP系列电子胶粘带、3000吨(约3000万平方米)美纹纸、3000吨(约2000万平方米)双面胶及热熔胶系列布基胶带、牛皮纸胶带、泡棉胶带各500万平方米。

该项目已于20201116日在泰州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高行审备[2020]322号,项目代码:2018-321203-29-03-602966

建设项目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方式实施,建设项目为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不在“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文件,与安全评价和设计单位确定安全条件评价、设计范围,不得拆分”。《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832号)范围之内,可以分期建设。企业建设项目计划分为二期进行建设。

江苏百顺胶粘带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0万平方米铝箔胶带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验收评价范围为建设项目新增4(建成后全厂共10)铝箔胶带生产线及其配套的公辅工程。立项批文和规划建设图中的办公楼、地埋储罐、甲类仓库、危废库以及与之配套的消防、给水工程均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本次验收范围内无新建建构筑物,办公(耐火等级二级)、厂房(火灾危险性丙类、耐火等级二级)及其消防设施均为依托原有。本次验收范围在项目立项批文、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内容、范围内,安全设计未做变更。

重大危险源情况

江苏百顺胶粘带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0万平方米铝箔胶带技术改造项目(一期),在建成后的生产过程中主要原辅材料为:铝箔、水胶、水性色浆、钛白粉、阻燃剂、牛皮纸、布基、BOPP薄膜等;包装过程使用纸管、纸箱、离型纸等;清洗模具过程中使用少量甲苯、乙酸乙酯;烘干工序中使用市政蒸汽作为热源,rto炉运行过程中使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项目产品为:铝箔胶带。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涉及的甲苯(序号1014)、乙酸乙酯(序号2651)、管道天然气(序号2123RTO炉用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

依据苏安监〔2010177号《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石油天然气储存设施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燃料天然气属于城镇燃气,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监管范围。但因为天然气属于易燃气体,本报告参照相关标准对其危险性进行辨识分析、计算,并提出对策措施。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甲苯、乙酸乙酯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该项目涉及使用的甲苯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企业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高毒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甲苯、乙酸乙酯、天然气属于甲类火险物质,水胶、水性色浆、牛皮纸、布基、BOPP膜、纸管、纸箱、离型纸属于丙类火险物质。铝箔、钛白粉、阻燃剂属于丁戊类火险物质。

建设项目(一期)不涉及化工工艺和高危储存设施。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本项目不涉及可燃性粉尘,因此不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环境。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建设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项目在建成后的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灼烫、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噪声、高温等危险、有害因素。

综上所述,江苏百顺胶粘带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000万平方米铝箔胶带技术改造项目采取了设计报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具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条件。

项目组成员

刘斌

1100000000201308

二级

项目组成员

杨湧

1200000000301386

二级

项目组成员

邹井全

0800000000204968

一级

项目组成员

杨扣华

0800000000102522

一级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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