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江苏古天乐太阳集团城入口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淮安市润湖热力发展有限公司洪泽主城片区热力联产异地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淮安市润湖热力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7月08日,注册地位于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钱码新居第59号商铺。由于洪泽主城供热片区热负荷有较大增长,拟实施的二期扩建项目已经难以满足片区供热需求。为满足片区现有企业及新增热力需求,企业拟实施洪泽主城片区热电联产异地建设项目。拟整合关停中电(洪泽)热电有限公司现有机组和锅炉,另行选址新建4台22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套B30MW 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套B18MW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3套2000Nm'/min汽拖空压机组、1套1500Nm/min汽拖空压机、4套500Nm/min 电拖空压机组并配置备用的电拖空压机。新建汽机房、锅炉房及设备基础化水车间、电子设备间、空压机房、各公用工程楼、宿舍楼等建(构)筑物68898平方米,配套建设输煤、码头等辅助设施及厂外综合管道。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厂供热能力达到435t/h,机组年利用小时数6500h,年发电量21937.5万kWh,年供电量17768.53万kWh,年供蒸汽总量为826.56GJ,年供压缩空气总量320580万Nm3,关停整合现有1x75t/h+1x130t/h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1xC6MW+1xB15MW 级汽轮发电机组。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第8号公告调整),液氨(化水处理用,序号2),氨溶液(序号35)、盐酸(序号2507),氢氧化钠溶液(序号:1669)、柴油(点火燃料,序号1674)、六氟化硫(高压断路器用,序号1341)等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703号令修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国办函〔2017〕120号),盐酸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氨为高毒物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本项目涉及的氨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氨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高危储存设施。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企业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 价 结 论 | 淮安市洪泽区润湖热力发展有限公司洪泽主城片区热力联产异地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是可以接受。 | |||
项目组成员 | 杭有锋 | 1700000000200499 | 电气 | 注安 |
刘 斌 | 1100000000201308 | 化工工艺 | 高工 | |
杨 湧 | 1600000000200457 | 自动化 | 注安 | |
刘 萍 | 1100000000303299 | 安全 | 注安 | |
影 像 资 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