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 名称 | 江苏古天乐太阳集团城入口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 名称 | 恒达亲水胶体泰州有限公司在役装置中和洗涤槽、套用酒精槽原址原规格更换安全设施变更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 |||
项目基本情况 | 恒达亲水胶体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亲水”)成立于2013年11月07日,原名恒达化工科技泰州有限公司,2017年9月25日经工商部门同意变更为现名。恒达亲水公司位于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裕兴路8号,占地面积41183m2;企业法定代表人:周渊超。注册资本:38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08158828XF。 恒达亲水胶体泰州有限公司在役装置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企业为做好老旧装置或设备更新改造和消除安全隐患,实施了以下变更:(1)甲类一车间8只容积6m3的中和洗涤槽(位号:K1301A1-A4、K1301B1-B4)在原址原规格更换。(2)甲类一车间2只20m3的套用酒精槽(位号:V1405A、V1405B)在原址原规格更换。本次变更不涉及生产产品品种产品产能和主要生产工艺的变化。 根据《泰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应急[2022]8号)规定要求,本次变更为“辅助设备设施、非同类型替换(包括型号、材质、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参数)、布局、备件材料、监控测量仪表、计算机及软件、电气设备、增加临时的电气设备等方面的改变,未降低妥全设计总体水平的”,属在役装置的较大变更。 企业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危险化学品企业较大以上变更申请单》,2024年9月20日,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应急管理局出具了同意实施本次较大变更的意见。 鉴于此,恒达亲水公司实施了在役装置中和洗涤槽、套用酒精槽原址原规格更换安全设施变更。 企业委托江苏首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化工工程)专业乙级,证书编号:A232017777]编制了《恒达亲水胶体泰州有限公司在役装置中和洗涤槽、套用酒精槽原址原规格更换安全设施变更说明》,该变更设计说明已于2024年09月30日通过了专家评审。 本次变更不涉及原项目产能变化,不增加新的产品品种,不改变主要技术、工艺路线。 本次变更工程由江苏升阳建设有限公司(资质等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机电施工总承包贰级,证书编号:D232292675)负责安装和调试;监理由恒达亲水胶体泰州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本次变更工程于2025年4月30日开始施工,施工单位严格依照设计图纸施工并完成全部工程量;施工单位完成了所承担安装的设备、管道的吹扫、试压、气密、单机试车等工作;并对泄漏点进行及时处理,各项指标达到了设计及使用要求。 本次变更的电气系统、仪表调校、联动试车等投料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由恒达亲水公司工程部、生产技术部和车间人员完成,并形成了调试记录。 2025年5月上旬,恒达亲水公司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展了“三查四定”,共检查出0项设计漏项和3项工程施工隐患;2025年5月10日,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已全部落实整改。2025年05月15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署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证明书》。 企业编制了生产装置复工复产专项方案,并聘请专家对复工复产专项方案进行了审查,于2025年5月22日通过专家审查。企业向属地主管部门提交了本次变更计划开车的报告表,并于2025年5月23日获得“同意报备”。 2025年5月24日,企业陆续投用本次变更涉及的中和洗涤槽、套用酒精槽,并保持低负荷运行;2025年5月26日由低负荷逐步提升至满负荷运行,保证工艺达标;2025年5月30日起开始满负荷运行至今。本次变更自试生产以来,岗位员工均能按照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操作,生产工艺平稳,产品质量稳定,设备设施运行正常,整个运行期间无异常,达到预期设计效果。 本次变更的安全附件在投入使用前已检验检测合格;本次变更依托的甲类一车间、控制室等已获得消防验收。本次变更在施工以及调试运行中未发生安全设施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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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次变更不改变所在甲类一车间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次变更实施前后,甲类一车间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评价 结论 |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版),本次变更涉及的乙醇溶液(2828)、盐酸(序号2507)、过氧化氢溶液(序号903)、次氯酸钠(序号166)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 (2)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次变更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3)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公安部,2011年版),过氧化氢溶液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4)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653号、666号、703号修订),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5)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1号)进行核对,乙醇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6)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国务院第190号、588号令修订),本次变更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7)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卫法监发[2003]142号),本次变更不涉及高毒物品。 (8)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本次变更不改变所在甲类一车间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次变更实施前后,甲类一车间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9)根据安监总管三[2013]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及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本次变更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0)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的规定,本次变更原址原规格更换的套用酒精槽V1405A、V1405B属于高危储存设施。 (11)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本次变更不涉及可燃性粉尘,不涉及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 (12)本次变更工程涉及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灼烫(化学灼伤)等。 根据对本次变更的安全检查和分析,恒达亲水胶体泰州有限公司在役装置中和洗涤槽、套用酒精槽原址原规格更换安全设施变更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运行条件。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学习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项目负责人 | 杭有锋 | 注安 | 电气 | 1700000000200499 |
项目组成员 | 刘 萍 | 注安 | 安全 | 1100000000303299 |
薛 冬 | 高工 | 化工工艺 | 1200000000200811 | |
唐 梅 | 注安 | 化工工艺 | 1600000000300603 | |
杨 湧 | 高工 | 自动化 | 1600000000200457 | |
朱 鑫 | 注安 | 化工机械 | 15000000003024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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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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